1.部分公民法律意識淡薄
   2.少數司法從業人員喪失法治信仰
   3.少數領導幹部插手干預辦案,司法權難以獨立行使
   4.權力邊界不明,公權使用得不到限制和約束,帶來以權代法、以言壓法、徇私枉法等亂象
   5.一些部門的權力運行監督形同虛設
   備受關註的劉漢等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劉漢、劉維等5人經一審判處死刑,上訴至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後,目前正等待最高法的死刑覆核結果。
   十八屆四中全會昨日召開,新華社記者近日又回訪相關辦案人員和多位專家,再度梳理劉漢等人暴力發家、勢力壯大、鋃鐺入獄、走向毀滅的全過程,此案折射出的人們對依法治國的迫切呼喚,發人深省。
  >>“黑老大”成“特殊公民”,瘋狂踐踏法律底線
   法院審理查明:劉漢、劉維等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多達30餘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數十起,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嚴重後果。
   多位參與案件偵破的公安民警表示,劉漢、劉維等人在四川德陽、綿陽等地,籠絡豢養打手形成“地下武裝”,壟斷相關行業,建起資產高達160多億元的“黑金帝國”,其形成、壯大,始終滲透著赤裸裸的血腥和暴力。2013年,僅公安機關追繳的就有槍支20支、子彈677發、軍用手榴彈3枚、鋼珠彈2163發、管制刀具100餘把。
   上世紀90年代,劉漢掌控的漢龍集團在綿陽小島村房地產項目建設中,與當地村民為拆遷補償問題發生衝突,劉維找人帶上刀棍趕到綿陽,暴打村民,強力推進項目實施。
   民警田紅強說,對暴力的推崇,讓劉漢等人崇尚“叢林法則”,認為誰的拳頭硬、膽子大、關係多,就能對抗法律、為所欲為。即便手下多次殺人,他們也安排“跑路”,工資照發,提拔重用,以此照顧鼓勵。
   據辦案人員介紹,憑藉劉漢在“白道”上的異常能量,劉維在“黑道”上的呼風喚雨,他們逐漸變身成無視法律、稱霸一方的“特殊公民”。
   2009年1月10日,廣漢市一露天茶鋪,劉維指使手下光天化日之下連開數槍,致3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這起震驚全國的案件發生後,劉維作為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傳喚調查,但是劉漢打了一個電話後,居然不到兩小時劉維就獲釋返家。
   咸寧市檢察院檢察長羅繼洲表示,以劉漢為代表的“特殊公民”,利用金錢、權力、暴力,游走在法律之外,尤其是大肆錢權交易、紅黑勾結,不僅破壞社會秩序、經濟秩序,更是對法律尊嚴的瘋狂踐踏。
  >>特大黑惡“毒瘤”滋生,折射法治“缺氧缺鈣”
   劉漢等特大黑惡組織犯罪活動波及之廣、持續之久、盤踞之深,形成危害巨大的社會“毒瘤”。辦案人員表示,劉漢等人能夠“縱橫”20年,長期逍遙法外,背後折射出深層次的法治信仰“缺氧”、法治建設“缺鈣”等問題。
   該組織成員的法律意識之淡薄令人吃驚。劉漢、劉維的很多手下,對組織內的各種指示安排,達到不計後果的盲從程度,有時只為爭強好勝或一時義氣,便肆意槍擊殺人、打砸破壞。
   還有少數司法從業人員,喪失法治信仰與之狼狽為姦,助長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劉學軍、什邡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劉忠偉等3名公職人員,經常與劉維等人一起吃喝嫖賭、吸毒作樂,甚至多次在命案發生後通風報信。
   法治建設“缺鈣”,使黑惡勢力能夠以錢開路,逃避打擊,甚至干預司法。在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劉漢的手下曾連續製造多起命案,但僅仇德峰一人以尋釁滋事罪被輕判四年;參與殺害王永成的孫華君曾因非法持槍,從警方抓獲到法院判處緩刑,僅用了15個工作日……不少辦案人員感慨:“他們對當地公檢法的影響非同一般。”
   辦案人員認為,劉漢等人作惡多端卻長期逃脫製裁,其中固然有腐敗因素,但司法職權難以獨立行使,少數領導幹部插手干預,也是造成部分案件長期無法告破或“重罪輕判”“法外留情”等現象的重要原因。
  >>釐定“權力邊界”是法治建設重要課題
   朋友“禮尚往來”、“夫人外交”行賄、隱蔽贈與乾股、期權賄賂回報……形形色色的利益輸送手段,使一批官員淪為劉漢的保護傘、大靠山。黑惡勢力攀附上公權,對法治社會、公平正義破壞更甚。
   定期行賄就能使賭博游戲機在禁令之下繼續營業,給官員低價出售或無償贈與房產等利益換取辦事“綠燈通行”,手下犯案被抓也能輕易“撈人”,劉漢等人能夠大打“金錢攻勢”,籠絡官員獲取利益,表明一些部門的權力運行監督形同虛設。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一些地方在打擊黑惡勢力時,執法部門常接到政府的“紅頭文件”,稱被抓人員系當地拆遷指揮部成員或經濟貢獻突出企業家,要求取保釋放,“這種只顧GDP政績,忽視法治公平的發展思路,難以經受時間考驗”。
   “劉漢案”一審公訴人焦俊峰說,權力邊界不明,公權使用得不到限制和約束,帶來以權代法、以言壓法、徇私枉法等亂象叢生。如何釐定“權力邊界”,有效監督公權使用,是完善法治建設的重要課題。
  新華時評:法治中國與每個公民休戚相關
   十八屆四中全會受到海內外高度關註,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依法治國”的會議主題。法治中國,並不僅僅是廟堂之論,而是與每個公民休戚相關。法治建設,人人受益;法如空氣,須臾不可離開。
   與“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相同,建設法治中國,每個公民不能袖手旁觀。公民不僅是法治中國前行的受益者,更應該是參與者和推動者。要知法懂法、信法守法,也要敢於用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治中國,正在路上。十八屆四中全會必將不負眾望,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徵程上立下一座新的里程碑。 據新華社  (原標題:法治社會豈容“特殊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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