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建軍 楊天良
  本報渭南1月24日電(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楊天良)備受社會關註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西裝外套拐賣嬰兒案(本報1月7日和15日曾報道),繼張淑俠因拐賣兒童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後,經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今日上午,渭南市臨渭區法院又對與該案有關的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莉及助產士等4名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司欣、高文平、姚軍民、王莉四人均犯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司欣,身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助產士,在2013年5月29日、7月16日分別負責為產婦王艷艷、董珊珊接生的過程中,違反相關工作規定,在胎兒娩出後,沒有將新生兒抱給產婦辨認性別,沒有進行母嬰皮膚接觸,沒有將產婦和嬰兒一同送入病房交給病房護士,僅將產婦隻身送出產房交給其家屬,放棄了對嬰兒的監護。被告人高文平,自2012年9月任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未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產房各項規章制度、病歷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不到位。被告人姚軍民,自2006年4月任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主管業務的副院長,分管產科工作,中谷餐飲設備對產科相關制度、醫護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不到位,管理混亂。被告人王莉,2009年4月任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負責婦幼保健院全面工作,未能認真履行《院長崗位職責》,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職責流程的監督、落實不到位。上述被告人的失職行為,為張淑俠將多名嬰兒拐賣提供了可乘之機。
  法院分別判處被告人司欣有期徒刑一年;高文平有期徒刑一年,餐飲設備緩刑二年;姚軍民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王莉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後,被告人司欣當庭表示不服一審判決要上訴,其他被告人表示考慮後再作決定。  (原標題:陝西富平販嬰案4名失職醫管人員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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